男子因杀害29岁女子被判死刑,曾有多起犯罪前科
2025年1月,浙江义乌发生一起恶性案件,一名29岁的女子在工作地点遭到一名陌生男子用刀刺杀。作案后,这名男子迅速逃离现场,最终被警方逮捕。2026年10月14日,受害者的家属向媒体透露,陆某裕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。家属在获知判决后表示,心中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欢愉,更多的是复杂的平静,彷佛一块压在心头的重石终于被移除,然而深深的创伤却在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。
根据一审判决书的内容,陆某裕因家庭经济拮据及缺乏收入来源而心生不满,最终选择以极端方式进行报复,然而他的目标却是毫无关联的同事和受害者。被害者的姐姐提到,妹妹并不认识陆某裕,二人之间从未产生过任何纠纷。案件发生在2025年1月5日晚上8点20分,陆某裕敲响了妹妹的公司门,开门后他立刻向其发起攻击,用刀刺向她的背部、头部和颈部,一名试图制止他的同事也遭到了攻击。在其他人闻声赶来后,陆某裕迅速离开了现场。他在电梯里的行为被监控记录下来,整个过程仅用了9分钟。
案发当天晚上9点33分,陆某裕还拨打了报警电话自首,但当被询问其所在位置时,他拒绝提供信息。最终,警方通过分析捕捉到的线索,在一个小区的路边将其抓获。庭审期间,陆某裕的辩护律师提出,尽管其经过鉴定时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,但他确实有精神疾病的历史,希望能对此予以从轻处理。受害者的姐姐对此表示,陆某裕在庭审中毫无悔意,态度十分恶劣。经过近五个月的等待,得知一审判决结果为死刑,受到心理上的一些安慰,认为精神问题并不是可以逃避刑罚的理由。
判决书进一步指出,陆某裕具有多次犯罪前科,曾因盗窃被拘留过,随后又因抢劫被判刑三年,并于2024年释放。2024年9月,他因猥亵行为再度被拘留。他在2021年因适应障碍被医院诊断,接受了短时间的治疗。家属透露,警方在2025年两次对陆某裕进行精神鉴定,最终结果显示,他在实施犯罪时没有精神疾病,被认定为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。
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,陆某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,导致一人死亡和一人轻伤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由于陆某裕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,并在服刑后五年内再次犯罪,因此应当依法从重处罚。尽管陆某裕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但由于动机卑劣和情节严重,并不构成从轻处罚的理由。法院最终作出判决,判处陆某裕死刑,终身剥夺其政治权利,以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,维护公民的人身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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